张某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某日张某溜出家门,持铁棍追打赵某。情急之中,赵某伸脚绊倒张某,张某头部着地,造成脑部重伤。赵某的行为应当属于( )。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 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 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题干中张某正在持棍追打赵某,属于危及赵某本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此时赵某为避免自己的人身安全 受到张某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绊倒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