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赠与不可以撤销的是:______
  • A.某地发生特大水灾,陈某承诺向灾民捐助10万元,陈某尚未交付捐助款项
  • B.甲公司承诺向希望工程捐助10万元,未交付捐助款项前,甲公司由于经营方针失败,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资金严重短缺
  • C.李某与邱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李某承诺向邱某赠送一辆宝马轿车,二人签订了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李某未交付轿车前,邱某向李某提出分手
  • D.王某与李某约定,王某将房屋赠与给李某,条件是李某不能转让、出租房屋,只能自用,王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并办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不需实际交付赠与标的物赠与合同即成立。A选项中,陈某向灾民的赠与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陈某无权撤销赠与,要履行赠与义务,所以,A选项当选。C选项中,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虽然邱某向李某提出分手,但是与李某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赠与合同中邱某应承担的义务,因此,虽然赠与物来交付,李某仍应当履行赠与义务,不得撤销赠与,所以,C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95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B选项中,甲公司的赠与虽然是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但是甲公司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因此,甲公司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在交付赠与款项前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不当选。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D选项中,李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管是否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王某均有权撤销赠与,所以,D选项不当选。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李某将房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