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生产经营业务为主。甲企业以货币出资,乙企业用厂房、设备等实物出资,丙企业以其商标和专利权出资。各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该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其出资金额必须经过评估确认,故乙、丙二企业的出资应以评估确认后的金额认定。另外,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甲企业出资须符合这一规定。各发起人出资缴纳程序如下: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的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据此,该公司董事会中除有甲、乙、丙三企业的代表外,还应有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