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的历史演变及最新发展。
【正确答案】国家豁免原则是指国家及其财产不受他国管辖。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管辖豁免,指的是未经一国同意,不得在另一国法院对该国提起诉讼或以其财产为诉讼标的提起诉讼;
第二,诉讼程序豁免,是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未经其同意,不得对其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也不得强制其出庭作证或提供证据以及为其他诉讼行为;
第三,执行豁免,指即使一国放弃管辖豁免而同意在他国法院作为被告或主动作为原告参加民事诉讼,即使败诉,未经其同意,仍不得对其财产实行强制执行。
(2) 历史演变。
历史上主要存在着两种国家豁免的理论,即绝对国家豁免论和相对国家豁免论。
绝对国家豁免论认为,在任何情况下,国家及其财产都享有豁免权,除非国家自愿放弃这种豁免权。该原则可以追溯到14世纪著名法学家巴托尔的学说“平等者间无裁判权”;16世纪后,该原则被认为是和君主的个人豁免相同的原则;18世纪末到1886年,各国一致认定该原则。
该理论有其合理性,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问题。首先,依该原则处理国家与外国私人之间的纠纷常会将问题上升到国家之间的外交纠纷,这对于维持国家的对外关系的稳定性是不利的。其次,该原则容易导致与国家进行交易的个人对自身利益的可靠性产生怀疑,从而限制国家对外经济活动。
限制豁免论认为,国家行为应分为主权行为和非主权行为,国家及其财产是否享有豁免权,要看它从事的是哪一类行为,外国国家以政治主体资格行使统治权活动,即所谓的主权行为或公法行为时,享有豁免权;反之,外国国家从事商业活动,为非主权行为或私法行为时,则不享有豁免权。该理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在国际上出现的。先是资本主义国家间对于国有商船是否享有豁免出现分歧,之后国家与私人交易增多,为保护私人利益,部分国家开始对他国的非主权行为拒绝给予豁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渐成趋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坚持绝对豁免的国家,例如英美,走上了限制豁免之路。
(3) 最新发展。
近年来,相对豁免理论逐渐为各国所接受,成为当今趋势。其中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200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我国也正式签署。该公约在认为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为一项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原则的同时,也考虑到国家实践的发展,特别是[<sub></sub>]在国家与自然人或法人的交易方面的实践。
该公约尽管避免使用绝对或相对豁免理论,但实质内容却是相对豁免理论。虽然公约目前尚未生效,但作为第一个全面规范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公约,对于国际法的发展、国家参与涉外经济活动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在原则上肯定了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是一项国际法规则的同时,具体规定了国家不得享有管辖豁免的8种情况:商业交易、雇用合同、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财产的所有、占有和使用、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参加公司或其他集体机构、国家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仲裁协定的效果。
第二,在什么是国家的“商业交易”的判断标准问题上,该公约综合了“性质论”和“目的论”的主张。根据该公约第2条第2款规定,“商业交易”应主要参考该合同或交易的性质,但如果合同或交易的当事方已达成一致,或者根据法院地国的实践,合同或交易的目的与确定其非商业性质有关,则其目的也应予以考虑。
第三,该公约把对国家财产的强制措施分为判决前的强制措施和判决后的强制措施两种。对前者,公约基本上采取了绝对豁免的立场。公约第18条规定,不得在另一国法院的诉讼中针对一国财产采取判决前的强制措施,例如查封和扣押措施,除非:(a)该国以某些方式明示同意采取此类措施,或(b)该国已经拨出或专门指定财产用于清偿该诉讼标的的请求。对于后者,公约基本上采取了限制豁免的立场。公约第19条(c)项规定,如果已经证明某项财产被某国具体用于或意图用于政府非商业性用途以外的目的,并且处于法院地国领土内,那么即可以对该财产采取判决后强制措施。但公约第21条也规定了5类特定财产作为例外。
第四,公约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豁免不因那些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国有企业涉诉而受影响,该款意在避免国有企业被诉时,国家被连带受诉。另一方面,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涉及国家实体故意虚报其财务状况,国家可能因国有企业的状况而受诉。这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相互妥协的产物。
(4) 中国在该问题上长期坚持绝对豁免理论,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涉及国家的民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而在国际上支持限制豁免论的国家也越来越多,继续坚持绝对豁免对我国是不利的。既要坚持国家及其财产豁免这一国际法原则,明确限制豁免主义的立场,又要在实践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来协调在这个问题上同其他国家及其自然人或法人的利害冲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