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执行申请、执行回转、执行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据此,执行回转的前提是:执行程序已经进行完毕;执行根据被依法撤销;执行回转的依据是新的生效法律文书,而该法院在尚未撤销原生效判决并形成新的法律文书情况下,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这一做法错误,B项应选。第240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A项做法不符合法定程序。《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被扣押的财产应经拍卖或者变卖,不能作价给执行申请人,所以D项做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发公司只是申请再审并没有进入到再审阶段,实体权利义务并没有更改,不能仅以一方申请就剥夺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权利。C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