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C,以分期付款方式(具有融资性质)购建的长期资产每期支付的现金,应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选项E,处置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中属于已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部分,应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