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
(2)管理费用为3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0万元,广告费100万元;
(3)向非关联企业借款1000万元,该笔借款年度利息支出为100万元并计入财务费用,已知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7%;
(4)其他支出共计100万元,其中向某小学赞助20万元,税收罚款50万元。
要求:
(1)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
(2)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金额;
(3)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金额;
(4)计算其他支出中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5)计算该企业2014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2)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金额:扣除限额标准:6000×15%=900(万元)大于实际发生数,因此可以据实扣除100万元
(3)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金额=1000× 7%=70(万元)
(4)其他支出中准予税前扣除的金额=100-20-50=30(万元)
(5)2014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000-4000-300+(60-30)-70-30]×25%=407.5(万元)或者2014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000-4000-300-100-100)+(30+30+70)]×25%=40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