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是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后把其股份转让给乙,但是并没有到相关机关进行变更登记。那么此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呢?法官A主张适用《合同法》,因为他们是转让股权的行为;法官B主张适用《公司法》。你同意哪个法官的主张?
【正确答案】同意法官B的主张。因为在民法与商法的适用上,应遵守以下原则:(1)民法的一般适用与补充适用。在商事关系的调整中,民法的一般适用是一个重要原则,诸如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等,都应无例外的适用于商事事项。同时,凡商事法对某些事项未做特别规定的,民法的规定均可以补充适用。(2)商事法的适用先于民法,商事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依照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特别法的适用应先于一般法,凡有关商事的事项,应首先适用商事法;如商事法未予规定的,则依照前述的民法补充适用原则,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所以,《公司法》对股份转让设有特别规定,对于股份转让的效力,《公司法》的适用应先于《合同法》的规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