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雇主与雇员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的( ),两者具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建立劳动关系首先取决于当事人各自的意志。
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即雇主与雇员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的契约关系,两者具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建立劳动关系首先取决于当事人各自的意志。工资、劳动条件及其劳动能力结构的要求与适应是当事人双方对等协商的结果,具有显著的形式平等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