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下列题。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拐卖妇女罪
[解析] 《刑法》第241条第5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其立法理由即为选项D。甲的两个行为之间并不存在“为了……而……”的牵连关系,所以二罪之间不是牵连犯。故,选项A、B错误,选项C、D正确。
多选题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解析] 《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故,对乙应当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选项B、C认为“因为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所以不能构成强奸罪”,这是错误的。不能成为强奸罪犯罪对象的“妻子”应当是合法的妻子。周某并不是乙合法的妻子,而是他买来的被害人。
选项D认为“收买行为是强奸罪的预备行为”,显然也是错误的。收买被拐卖妇女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预备行为。这是一个独立的犯罪。
多选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刑讯逼供罪
[解析] 结果加重犯是由于发生了法定的重结果而必须适用升格的法定刑,罪名并不会改变。例如,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最低刑由3年提高到10年,但罪名仍然是抢劫罪。这就是结果加重犯。
《刑法》第247条明文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即,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这种情形被称为转化犯。转化犯是指由于发生了某些重结果,或者有某些重情节,刑法规定将较轻的A罪按照较重的B罪定罪处罚的情形。所以,丙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从重处罚。这是转化犯而非结果加重犯。故,只有选项B正确。
[陷阱点拨] 本题不难。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都存在这样的转化规定,可以一起掌握。
多选题 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脱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
[解析] 乙无疑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为他不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份。丁与乙构成脱逃罪的共犯。
[陷阱点拨] 本题较难,很多考生都答错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问题的批复》指出:对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400条第2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很多考生认为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因为丁接受了委托。但是,这种“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虽然可以是临时人员,但不能临时到这个程度。“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应该是指这些人的职责就是监管,只是没有正式身份而已。合同制民警即为适例。丁是个临时工,职责是看守大门,而不是监管犯罪嫌疑人。所以,他不是司法工作人员。丁这种“受委托”的情形和警察要上厕所,临时委托马路边的一个人“替我看几分钟啊”是一样的。所以,丁成立脱逃罪的共犯,而非私放在押人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