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洪流公司欠付擎天公司到期货款5000万元,擎天公司多次催要,洪流公司工作人员均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公司财产无人有权处分为由拒绝偿还。擎天公司无奈,遂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洪流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通知了洪流公司,洪流公司表示因法定代表人失踪,现无人负责管理公司的财产,无法支付欠付擎天公司的款项,但公司并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洪流公司异议不成立,于2021年4月1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在接管洪流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洪流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货款,2020年1月10日,应债权人甲公司的要求,洪流公司以自己的设备为其债务设定抵押。
(2)2020年2月5日,洪流公司为逃避债务,在乙企业隐匿了1500万元的财产,被管理人发现。
(3)2020年8月1日,世纪公司向丙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1年,洪流公司为其提供一般保证,银行就此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要求洪流公司承担截至破产日已发生的借款本息。洪流公司的投资人张某认为,世纪公司贷款尚未到期,丙银行无权申报债权;洪流公司的投资人王某认为,洪流公司对丙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无权申报债权;洪流公司的投资人李某认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在被保证人破产时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不同的,要求管理人区别对待。
(4)2021年3月1日,丁公司欠付洪流公司到期货款50万元未付,而洪流公司则欠付戊公司50万元的租赁费未付;破产申请受理后,丁公司以40万元的价格从戊公司手中受让其50万元的债权,并向清算组主张以此抵销其欠付洪流公司的50万元货款。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做法是否符合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清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做法符合规定。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本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追加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本题追加财产担保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因此,管理人不能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对洪流公司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予以追回?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对洪流公司隐匿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予以追回。 法律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无效,管理人主张被隐匿、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人返还债务人财产,或者主张债务人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无效并返还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投资人张某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投资人张某的观点错误。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将其未到期的保证责任视为到期。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投资人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投资人王某的观点错误。 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投资人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投资人李某的观点正确。 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保证债务已到期时,债权人可依保证合同的约定向保证人申报债权追偿。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将其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提前予以清偿。取消保证人的期限利益后,对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求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行使先诉抗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在一般保证人破产程序中的分配额应予提存,待一般保证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确定后再按照破产清偿比例予以分配。保证人被确定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管理人可以就保证人实际承担的清偿额向主债务人或其他债务人行使求偿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本题要点(4)提示的内容,丁公司能否主张抵销?如果不能,管理人应在何时采取何种措施?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丁公司不能主张抵销。 法律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