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是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甲依照约定向乙、丙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B、
甲经过乙、丙同意,自己又与丁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
甲经过乙、丙同意,将自己的电脑、复印机卖给合伙企业
D、
甲拒绝了丙随时查阅账簿的要求,认为自己3日前才向合伙人汇报了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丙频繁查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考点] 合伙事务的执行人 [解析] 合伙事务执行人有义务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而合伙人有权随时了解有关合伙事务和合伙财产的一切情况,包括查阅合伙企业账簿。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A、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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