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下列问题。
[说明]
某省大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投资额度约8000万元,主要包括工程实施标准体系建设、网络平台建设和多个业务部门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监理任务委托给某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并签订了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该监理单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承建单位,由于项目建设的涉及面广、技术难度高,因此在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者应具有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并规定允许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有A、B、C、D、E、F、G、H共8家承建单位和承建单位联合体参加投标。
事件1:在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所做的某些规定如下:
(1)在实施期间,任何工程变更只要由监理方审核、认可,并发布变更指令即为有效。
(2)监理方应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对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理。
(3)对承建单位工程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信息工程建设相关规定之处,监理方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改正。
(4)监理方仅对本工程的质量实施监督控制,建设单位则实施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任务。
(5)在任何情况下,监理方在监理工作中都应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事件2:在开标中,D承建单位联合体是由三家单位联合组成的联合体,其中甲公司是一级集成公司,乙是国家级的标准化研究院,丙是二级系统集成公司。该联合体被认定为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撤销了投标书。
事件3: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价标准,6家投标人(除去两个被取消的投标人后)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顺序为B、H、A、C、G、F,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6家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顺序为H、C、B、F、G、A,因此,作为招标人的建设单位又与中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中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在规定要求的期限内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答题
1. [问题1]
指出事件1中的哪几项条款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正确答案】(1)第1条不妥。任何工程变更都要得到三方的认可,仅有监理单位的审核、认可是不对的。
(2)第4条不妥。监理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四大控制目标是相互联系的,让监理单位只控制一个目标是不切实际的。
(3)第5条不妥。监理单位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以批准的建设文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进行监理。因此,监理单位应站在公正立场上行使自己的监理权,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 [问题2]
在事件2中,为什么D承建单位联合体被认定不符合投标资格?
【正确答案】《招标投标法》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根据这个规定,由D承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资质应该按照丙公司的资质认定,故投标无效,应当取消D承建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答案解析】
问答题
3. [问题3]
在事件3中,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做法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符合。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按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