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欠何某200万元贷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1万元,用租金抵贷款,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贷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租赁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本题看似没有约定租赁期限,但其实是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欠款100万元,每月租金1万元用于还欠款,还清需要100个月,这就是租赁期限。因此,出租人、承租人都不享有任意解除权,故A、B两项均错误。附条件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该事由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附期限的合同特点具有必然性。刘某回来并还完借款具有或然性,属于附条件合同,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