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说明书的药品名称项中所列顺序正确的是
通用名称、汉语拼音、商品名称、拉丁名
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汉语拼音
商品名称、通用名称、汉语拼音、英文名称
通用名称、拉丁名、商品名称、汉语拼音
英文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汉语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