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简述中华民国行政组织的特点。
【正确答案】中华民国的行政组织的特点包括:
(1)中华民国的行政组织在其初创期,接受了西方三权分立与民主共和国的思想。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分别执掌,设参众两院(即国民大会),建立议会制度和内阁制度,行政组织的设置也开始初具现代的特征,这较之封建时期是一大进步。但这一进步是脆弱的和有限的,北洋政府时期的反动、倒退使设置行政组织最初的愿望未能实现。
(2)孙中山提出的政权和治权相区别,在国民大会下实行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思想,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但孙中山逝世后,这一体制并未得到真正实现。尽管国民政府是按五院制原则组建的,但实际上:
①国民大会的权力很小,五院正副院长的产生无须国民大会通过,均由总统提名即可。
②国会给予总统的权力很大,国民政府表面上是内阁制,实际上是总统的权力大于内阁——行政院。
(3)从法律上确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国民政府虽在法理上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但在实施一切纲领、政策、军政、财政等方面,法律规定其都要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负责。国民政府的组织法要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通过。法律规定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委员、五大院正副院长、各部委长官皆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
(4)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国民政府没有也不可能实现孙中山的均权制主张,而是中央集权制与地方军阀割据并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