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甲、乙、丙、丁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甲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据查,四人中,甲、乙均为17岁,丙于2004年1月19日度过了其18岁生日,丁则于2004年1月22日度过了其18岁生日。以下说法或者做法正确的是(    )。
   A.公安局于2004年1月24日分别逮捕了甲、乙、丙、丁后将四人共同关押在某看守所的某室
   B.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法院组成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均为男法官
   C.甲、乙、丙均委托了律师作为辩护人,唯独丁未委托辩护人,法院也未为其指定辩护人
   D.在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甲、乙、丙、丁均戴着手铐,其中,甲、乙、丁还被法庭允许坐着回答问题
   E.法院认为四被告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乙、丙、丁均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后来该法院在该市的体育馆宣告了判决,据新闻报道,当时在场观看的群众约有2000人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A项错在共同关押,D项错在甲、乙、丙、丁均戴着手铐,E项错在召开群众大会宣判,B项正确,是因为修改后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已经废除了对合议庭成员性别的规定,C项之所以正确是因为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是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丁在开庭审理时已经达到了18周岁,所以法庭可以不指定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