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内容都包含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两种性质的知识内容。因此,对不同性质和形态的知识内容选择的规则不同。
(1)间接经验的选择
间接经验即理论化、系统化的书本知识,它是人类认识的基本成果,间接经验具体包含在各种形式的科学中。学科课程的内容就是由各门科学中的理论知识组成的。但科学的理论知识是相当广泛的,因而,学科课程的内容就需要对科学知识加以选择。任何科学的理论知识都是由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具体内容组成的。要从科学中选择出理论知识,需要保持科学理论知识本身的逻辑结构,因此,间接经验的选择需要注重下述三个方面。
①科学的基本事实
任何复杂的科学理论,都有确定的研究事实,都离不开基本的现象材料。科学的基本事实是形成理论知识的基本材料,是理论概括的基本对象。对科学理论知识的选择,首先必须从科学涉及的复杂现象或事实中选择出基本的科学事实,以便为中小学生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提供基本的感性经验和认识基础。其实这也是学科课程联系学生现实生活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学生进行发现学习的前提。离开了基本的科学事实,学生便只能通过死记硬背,接受性地学习书本知识了。在学科课程内容中,科学的基本事实不应只是由教师来提供,如果把提供科学的基本事实看做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事情,那么这种课程呈现给学生的也许仅仅是干巴巴的科学结论而已,它不利于学生对课程内容的自我学习。
②科学的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是理论知识的重要成分,是通过对科学事实进行抽象和概括获得的。科学理论不是仅仅停留在现象和事实层次上的描述的东西,而是在概念的基础上通过推理获得的理性认识的东西。基本概念与基本事实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学科课程的课程内容应体现这种逻辑联系,适当选择科学理论的基本概念,使学生在获得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掌握理论知识。当然,对科学理论中的基本概念的选择,要注重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③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基本原理和方法,是科学理论知识的实质性成分,科学理论的基本原理是在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命题或判断所揭示的客观事物内在规律的知识。中小学学科课程的内容要为学生提供具有定论的科学基本原理和方法。科学理论知识的内在成分之间是具有逻辑联系的,因而学科课程内容的选择必须遵循科学知识本身的内在逻辑,从中选择出最基本的部分,以充实学生的心智,满足学生知识结构、智能结构和技能技巧发展的需要。当然,由于各门科学的性质不同,基础理论知识的选择,需要处理好理论性与运用性、艺术性与工具性,以及基础知识与知识更新之间的关系。
(2)直接经验的选择
直接经验是指与学生现实生活及其需要直接相关的个人知识、技能和体验的总和。如社会生活经验、学生处理与自然事物关系的知识和经验与技能技巧等等。直接经验与学生的现实生活直接相关。直接经验是课程内容的另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课程性质的不同,有的课程甚至以获取直接经验为主,如活动课程。因而课程内容的选择需要考虑直接经验选择的逻辑规则。
①直接经验选择的依据和标准
间接经验选择的逻辑依据是科学理论知识内在的逻辑结构。直接经验选择的依据则是学生的现实社会生活需要和学生社会性发展的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中小学实施的活动课程,也要求从学生的现实生活及其主动发展的需要出发,选择活动课程的内容。如果说间接经验选择的依据是科学理论知识内在的逻辑和科学知识结构,那么直接经验选择的依据便是生活的逻辑,是关照学生现实生活的逻辑。
②直接经验的结构与体系
理论化、系统化的知识或间接经验是有结构和体系的,同样,课程内容中的直接经验也具有一定的结构与体系。作为课程内容的直接经验不应是零散的活动技巧或生活体验,也不应是学生琐碎的日常事物,而应是关照学生现实生活世界的、具有较高精神价值的结构化与体系化的东西。从来源上讲,课程中的直接经验根本上来源于科学知识。只不过它不是以概念、原理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而是以学生的体验、操作、探究等方式与学生结合,从而体现经验的认知意义、情感意义和价值观念意义,直接经验的终极意义不是其技术意义,而是精神意义。
从这些意义上说,作为课程内容的直接经验的选择,需要以学生生活的逻辑为起点,设计出一定的结构和体系。从普遍意义上看,课程内容中的直接经验结构和体系,至少涉及学生生活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学生处理与自然事物关系的直接经验,如认识、观察、探究自然事物及其对人的意义等,从而获得关于自然的知识和体验;第二,学生认识和处理与自我关系的直接经验,如自我认识或自我意识、自我评价、自我调节和控制,从而形成主体意识、主体人格和主体能力,完善个体的精神生活;第三,学生处理与他人、与社会关系的直接经验,如与其他个体、群体的社会交往活动、社会研究等,从而获得关于社会的知识、参与社会活动的体验和能力。当然,对不同年段学生,这些直接经验应在类型、程度上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