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最根本之处是( )。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法学发展史上第一次把法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进行了统一,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独具的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区别于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最根本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