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的是()。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虽为一多选题,但正确答案实际只有一个。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A、B、D、E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只能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