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作期间,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则关于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格式合同的解释问题 [解析]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本题中,需要理解的是,王某是在下班后使用公司机器造成伤害的,是否按格式劳动合同处理?格式劳动合同是由某公司提供的,此时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按照不利于某公司的原则予以解释,即职工王某在下班后使用机器受伤的,仍应按原格式劳动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