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2年5月8日,王某骑车回家经过一工地时,掉入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找到建设项目的发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赔偿,两单位互相推诿。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诉,突遭台风袭击,中途返回。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
   B.王某6月13日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C.发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D.承包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地面施工致人损害侵权行为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对于王某所受的损害应由工程的施工人(即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发包人承担责任,所以D正确,C错误。本题中王某6月10日找到义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使得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所以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于2003年6月10日届满,所以A正确。至于6月13日去法院起诉,并在路上返回,因并未向有权机关提出权利保护的要求而不能发生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止仅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所以本题中的台风也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