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四欠刘三6万元货款,刘三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王四收到支付令的第14天,通过电子邮件向法院提出异议,只写了一句话,表明自己没欠刘三的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刘三的异议不成立,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
B.刘三的异议不成立,因为其缺乏根据
C.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刘三可以另行起诉
D.异议成立,督促程序终结,王四无须阐明异议理由与根据
A
B
C
D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另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8条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电子邮件属于书面形式,对支付令的异议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AB错误,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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