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及《行诉若干解释》第26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依据《行诉若干解释》第31条规定,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本案被告工商局一审过程中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二审法院不能因被告在二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而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因此,BD项错误。被诉行为违法,只能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