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C、D、E
【答案解析】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14世纪意大利的巴托鲁斯在法则区别说中提出的,不过他认为仅适用于不动产物权关系。对动产物权则是根据18世纪末19世纪初大陆法系国家提出的“动产随人”、“动产附骨”的理论或18世纪英美法系国家提出的“动产无固定场所”的理论,适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到了19世纪,物之所在地法不仅应为所有国家所尊重,而且还应适用于所有的财产。在现代国际私法中,在立法上规定把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置于物之所在地法支配之下的国家居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