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请分析该条文的含义。
【正确答案】[答案] 该条文指的是司法独立原则即审判独立原则。对于这项司法的最高原则,应作如下理解:
(1) 我国的司法独立是指法院的独立审判,而不是法官个人的独立审判。对于重大疑难和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案件,应当提交审判庭直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判断,然后由合议庭作出裁判。
(2) 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主要是因为行政机关在我国社会生活中传统上占主导地位,容易在各方面干涉法院的审判活动。
(3) 不受社会团体的干涉,主要指:一是不受新闻单位的干预,在案件没有作出生效裁判之前,新闻机构不应对案件发表有倾向性的评论,以期影响法院的判断;二是指不受中国共产党有关机构的干涉,尽管在思想、组织等方面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4) 不受个人干涉是指任何人都不能对案件的审判施加个人影响,引导法院的判断。这里特别是指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不能干涉法院的审判。但是,我国的审判独立原则不是绝对的,是司法相对独立的原则。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政体,决定了司法相对独立的家权力机关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既然由全国人大产生,就要向全国人大负责。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