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专利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2节“不受理的情形”中规定了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其中包括:“(6)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
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7)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B、C选项的第一署名申请人在中国内地均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故不符合受理条件;而D选项的外国独资企业的申请人,在中国内地有营业所,故其申请专利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在满足其他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其专利申请应该应当予以受理。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