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保荐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保荐制度,是指有资格的保荐人推荐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上市,对所推荐的上市公司提供持续性训示、督促、辅导、指导和信用担保的制度;广义上的保荐制度,还包括推荐符合条件的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在保荐制度的含义上,我国采取广义解释,全称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1)保荐制度与承销制度
证券承销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为证券发行人包销或代销其所发行证券的制度。
在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初期,没有建立保荐制度,发行人发行证券上市的,主要依赖于承销商。承销商不仅承担了证券购买和分销职责,还承担了发行和上市推荐职责。按照这种体制,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主要承担专业审核职责,承销商全面承担与证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各项工作。引入保荐制度以后,承销商和保荐人的职责开始分离。证券保荐是为了保证所发行证券的品质,证券承销主要是为了取得最佳的发行效果。
保荐人主要负责提升和揭示所保荐证券的品质。《证券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促发行人规范运作。换言之,证券保荐是为了最大限度确保所发行证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证券符合招股说明书所揭示的品质,是保荐的核心职能。证券承销主要是为了实现销售利益最大化。在市场化发行机制下,如何实现证券发行,如何取得最佳发行效果,如何推介证券,如何避免证券发行失败等商业性问题,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专业色彩也渐趋浓厚。证券承销是为了在商业上获得最佳的发行效果。
然而,证券保荐和承销又存在密切联系。在理论上,承销商和保荐人可以由不同证券公司分别担任,承销商主要负责所发行证券的销售,保荐人侧重负责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通过各种持续性监督,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持续性保护。但是,在实践中,保荐机构必须同时兼任主承销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保荐机构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依法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即保荐人同时担任主承销商。
(2)保荐与辅导的关系
我国于2000年开始实施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制度,这是我国证券发行上市制度的特有组成部分。证监会于2000年3月16日发布《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暂行办法》(已于2001年10月16日废止)。2001年10月16日,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延续了股票发行辅导的做法,但删除了股票上市辅导的内容。发行保荐和辅导是股票发行制度的不同组成部分,但也存在密切联系。
第一,保荐与辅导的目标不同。发行保荐旨在确认证券的发行品质。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同时,促进辅导机构及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第二,保荐与辅导的工作机制不同。在进行辅导过程中,辅导机构应当建立“辅导工作底稿”,还应当每3个月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一次辅导工作备案报告。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监管辅导工作,证监会对辅导工作认为不合格的,可不受理辅导对象的申请;受理辅导对象的申请文件后发现辅导不合格的,可中止或者终止审核。
第三,保荐与辅导的承担机构不同。证监会对于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承担保荐职责的机构和代表人必须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证监会核发的资格证书。辅导机构应该是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机构以及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机构。辅导工作可由主承销商承担,也可由其他机构承担。保荐机构推荐其他机构辅导的,应当在推荐前对发行人至少再辅导6个月。
第四,保荐和辅导的工作文件不同。保荐机构应当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开展工作,保荐机构同意保荐的,应当出具《证券发行推荐书》和《上市推荐书》。辅导机构应当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开展工作,并完成辅导对象基本情况备案表、“辅导工作备案报告”、“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规定,保荐机构可以担当辅导机构,发行人唯经辅导并符合要求的,保荐机构方可保荐其股票发行上市。所以,股票公开发行的保荐和辅导,是存在密切联系的两项重要制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