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2年)
被告人周某被公诉机关以犯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鉴于周某年龄尚不满18周岁,人民法院通过有关程序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为周某辩护。该律师事务所指派路律师担任用某的辩护律师后,路律师不得以哪些理由拒绝为周某辩护?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律师法》第42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第32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刑事诉讼中律师拒绝辩护的正当理由主要是被告人隐瞒犯罪事实或利用其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此外,还包括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使其不能继续辩护。因为此案属于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况,所以尽管周某没有提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路律师也不能拒绝辩护。所以A应选。路律师称为周某的辩护人是因为法院的制定,并不是基于他与周某的委托,所以不需要与周某订立委托合同,周某也不需要项路律师缴纳费用。所以B也应选。因为周某未满18周岁,所以法院要指定辩护人,所以C项也应选。关于律师的会比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即使是审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回避也只限于其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不得在他所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所以D也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