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万元,乙和丙各出资5000元,丁出资4万元。由于规模较小,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则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A.甲
  • B.乙
  • C.丙
  • D.丁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参见《公司法》第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