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B.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地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C.A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假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B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C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D.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我国的刑事管辖权
    属地原则,是指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一切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该原则在具体内容上又分行为地主义、结果地主义、行为结果择一主义。我国采犯罪行为地加结果地原则,即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A项甲国公民汤姆的教唆行为虽然发生在外国,但是,如果乙国公民约翰真的进入中国实施被教唆的犯罪,则教唆犯罪的结果发生在中国,仍然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汤姆的刑事责任。A项不正确。B项中尽管对赵某不能适用属地管辖原则也不能适用保护原则,但是由于赵某是中国公民,可以适用属人管辖权对其行为适用中国刑法。B项不正确。C项中A国公民丙的犯罪行为发生地在中国,应依据属地管辖原则而非保护原则适用中国刑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C项不正确。《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可以不予追究”也就意味着可以追究,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