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共同对某宾馆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宾馆不服,以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向原告建议追加市公安局为被告,原告不同意。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C.依职权追加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
D.通知市公安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的是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中需要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原告起诉时缺少了必要的共同被告,那自然存在瑕疵,但如果据此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显然非常不利于维护原告的利益。但本题中原告不同意将公安局列为被告,如果法院依职权追加其被告,扭曲了原告的意志,似乎也不妥当。但公安局应当参加诉讼,以便于查明事实,确定责任,故让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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