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管辖方面,2012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