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如何在一城镇开展初始土地登记工作?
【正确答案】(1)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成立领导班子,设立常设机构,建立专业队伍; 2)行政事务准备: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印制土地登记工作宣传提纲、登记公告、及各类表、册、卡等,预算经费开支、购买办公用品,划分登记区、选定接受申请登记资料、申请书的办公地点; 3)业务准备:准备图件资料,进行业务培训。 (2)申请:是土地产权人按规定向土地登记机关申报其土地产权状况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请求予以注册登记的行为。 1)通知:初始土地登记开始,土地登记机关采用一定的形式如公告、通知等,说明申请登记的范围、对象和地点。 2)申请:土地登记申请者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登记日期内将填好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同权属证明文件材料一起送交土地管理部门。 3)审查、收件:地政部门在接受土地登记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及权属来源证明应进行初步审查,其后在收件簿上载明名称、页数、件数,并给申请者开具收据 (3)地籍调查 1)权属调查: A、准备工作:准备调查用图、预编宗地号、发放调查通知; B、实地调查 指界: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邻宗地指界人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设置界址标志:在无争议的界址点设置界址标志。 填写地籍调查表:调查结果在现场填写于地籍调查表上。 绘制宗地草图。 2)地籍测量 A、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B、地籍碎部测量:测定界址点、制作地籍图、求算宗地面积、制作宗地图 (4)审核批准:地政部门应当根据地籍调查和土地定级做人成果,对土地权属、面积、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逐宗进行全面调查,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1)初审:审核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书、申请登记的项目,参照各种权属证明、调查结果逐项审核,填写审核表,认为达到标准的可以提出初审意见。 2)复审:复审人员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认为可以基本确权的,提出确权意见。 3)告:经初审、复审后的土地登记申请审核结果,由地政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于众,其目的是为进一步通过征求土地登记申请者及有关权益者意见,发现问题,保证登记审核的准确性、可靠性。 4)审批:由地政部门将经审核的登记申请书、审批表报人民政府批准。 (5)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1)注册登记:把经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后的土地产权及其有关内容,正式填写在土地登记卡(簿)上,使之在法律上等到确认。同时填写土地归户卡(册)和土地证书。 2)颁发证书:其工作包括领证通知、验证、发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