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犯罪中止的特征及处罚原则。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特征:(1)时空性。即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也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形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自认为当时本可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3)彻底性。即行为人在主观上彻底取消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客观上彻底放弃了自认为本可继续实施的犯罪行为,而且从主客观的统一上行为人也不打算以后再继续实施该项犯罪。(4)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具备“有效性”,即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了其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
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采取必减主义,并区分两种情况予以不同处理: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