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法院在审理甲涉嫌犯盗窃罪一案,三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两名证人(分别为17岁和19岁)出庭作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题干中由三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成员是双数,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甲可以自行辩护。

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本题中不存在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故应当公开进行。

D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换言之,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才是重点,法律并没有禁止未成年人作为证人。

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