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 在D/P方式下,银行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进口商付款为交单条件。若进口商不付款,则银行不能交单,货物所有权仍在委托人手中。因此,使用D/P方式对委托人(出口商)来说没有风险。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总的来说,托收方式是比较迁就进口商的,出口商承担较大的风险。因为在有关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下跌,而进口商资信不良等情况下,尽管出口商在出运货物后委托银行办理付款交单托收,但进口商不付款赎单,出口商并没有有效的制约进口商的手段。与进口商交涉,拖延时间,对出口商不利——卸货地点的货物仓储费用与日俱增;往返倒贴运费让承运人将货物运回,银行也相应退回单据,当然也不行;只能联系进口地必要时的代理人,代为提取货物,按寄售方式在进口地销售,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进口关税、货物运输和销售的费用、进口地点的营业税等都必须由出口商承担,此外,出口商还要支付给代理人一定的佣金。所有这些,出口商本都不必承担。因此,出口商在与进口商洽商交易前,一定要认真调查谈判对手的资信状况,只能与确信资信良好的进口商成交;在确定按托收方式结算后,应要求选择D/P(付款交单)方式,即使如此,出口商还要在其国内就该项交易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使得在出现上述情况造成出口商可能的损失时,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