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贸易公司2009年度有关经营资料如下:(1)全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3500万元;(2)缴纳增值税850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85万元;(3)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6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4)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广告费300万元,赞助支出20万元;(5)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包括向关联企业借款500万元支付的利息40万元(关联方权益性投资额为200万元,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8%),向银行贷款逾期还款支付的罚息5万元,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6)投资收益10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2万元,直接投资居民企业分回利润8万元;(7)营业外支出200万元,其中通过红十字会向贫困地区捐赠150万元,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罚款10万元;(8)该企业1—12月份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年度汇算清缴时应退(补)的所得税。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会计利润=(6000+10)—(3500+85+400+100+200)=1225(万元) 业务招待费:6000×0.5%=30万元<60×60070=36万元<60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税法规定加计50%扣除,120×50%=60万,故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广告费:6000×15%=900万元>30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不作调整; 赞助支出: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借款利息:500×8%=40万元,不作调整; 银行贷款罚息:可以全额扣除; 投资收益:国库券利息收入与居民企业之间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故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捐赠:1225×12%=147万元<150万元,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罚款:不允许扣除,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该企业当年应纳所得税税额=(1225+30+20+3+10—60—10)×25 070=304.5(万元); 该企业1—12月份已预缴所得税200万元,因此该企业当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补的所得税为104.5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