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唐代的“六赃罪”仅限于身份犯的有:( )
A.坐赃罪 B.受所监临赃
C.不枉法赃 D.枉法赃
A
B
C
D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唐朝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