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罢免案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有( )。(2009年多选57)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9条规定,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或者依照本规则第六章的规定,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根据《宪法》第63条以及第65条第3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结合上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9条的规定,很显然选项A应选。代表人数必须达到“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才可联名提出罢免案。故选项B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39条中的“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中的“写明”二字表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项C、D均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