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2001年4月27日,《检察日报》第一版发表了一篇报道名为《六位出嫁女挑战乡规民约》。报道中说,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肖家村梭关门村民小组在1994年4月20日召开的村民大会上,经大多数村民通过一项“组规”——梭关门村民小组承包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其中包括:“凡出嫁到城关镇的女青年,户口在本镇本村本组的,一律不享受本村村民的待遇。”据此,该组将县政府征用改组49亩土地所支付的78万征收费、补偿费分配到户,而已经出嫁但户口仍在本组的6位妇女却分文不给。虽经她们据理力争,组、村、镇三级干部都予拒绝,理由是“组规代表了大多数村民的意见”。社会舆论也认为六女难以对抗组里大多数人的决定。终于引发了六女状告村组的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组规”违反了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无法律效力,判决被告梭关门村民小组10日内立即付清六女应得的土地征收费。
问题:从六女状告村组的行为我们可得到什么启示?从民主的角度力加以思考。
【正确答案】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一个民主的国家里,民众应该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民主进程可以直接激发公民在选举、竞选、结社、监督、批评和建议方面的权利意识,并使公民学会以适当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学会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斗争。除此而外,民主对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发展也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民主对公民权利的促进,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有力推动。因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之一。本案中,六女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说明了我国普通民众民主和权利意识的提高,也使我们看到,民主和法治建设需要每个公民的身体力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