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被债务人债务的清偿规则。
【正确答案】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依照法律或者合同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本应由其个人履行,但在其死后,该当个人债务即成为继承法律关系客体的组成部分,应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承担清偿责任。
   (1)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仅有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非专属于其自身的财产陛的个人债务才能由继承人清偿,具有人身属性的债务(即仅能由被继承人本人履行的债务,比如表演合同中被继承人所负的演出义务)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也已因履行不能而消灭。被继承人债务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债务,包括被继承人以个人名义承担并应由其清偿的债务以及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个人承担的债务。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时应注意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分。家庭共同债务,系指基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而负担的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对外无论是以何人名义负担均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家庭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则由各个家庭成员分担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仅仅应由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部分能够成为被继承人债务。
   (2)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规则。
   ①接受继承者清偿。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只有继承人接受继承才负有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之责任,否则不负担清偿责任。
   ②有限清偿责任,即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出部分不承担清偿责任。我国《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为了保护继承人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对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实行有限责任原则,接受继承的继承人仅在接受遗产的实际价值限度内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③适当保留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61条对此做了明文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应当预先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
   ④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方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统一清偿,或称为先清偿再分割,即遗产分割前,先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取出与被继承人的债务相同价值的财产用于清偿。剩余的遗产再由各个继承人按照应继份额进行分割。统一清偿有助于及时、完全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又可以避免因遗产分割完毕致使债权人债权不能及时获得清偿引起的纠纷。二是分别清偿,或称先分割后清偿,即遗产分割后,各个继承人按照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分别负担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义务,为避免继承人将各自分得之遗产消费殆尽丧失清偿能力致使债权人利益受损,各个继承人彼此对债权人负担连带清偿责任。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对共同继承人中之一人或者数人,不论其各自分担数额为多少,均有权请求其清偿一部或者全部债务;共同继承人中之一人或者数人不论其各自分担数额为多少,均有义务应债权人之请求清偿全部债务。共同继承人中之一人或者数人在清偿了被继承人债务之后,对超出其依法负担的部分有权向其他共同继承人追偿。
   ⑤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顺序。当遗嘱继承、遗赠以及法定继承等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如果采用分别清偿方法,即在遗产分割后再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则将产生依照不同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数个继承人的清偿顺序问题。我国《继承法》第5条为上述几种继承方式规定了不同的效力顺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在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亦有先后之别,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