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8 月, 浙江义乌一家服饰网店发现在天猫店铺销售的一款女士内裤订单暴增。 店主立即组织员工大量备货、 发货。 但是, 发出的 2000 单商品随后被退回 1988 单。 经核查, 购买人的手机号、 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绝大多数都不匹配。 因为这种情况触发阿里平台的反刷单风控系统, 天猫平台对网店进行制裁, 下架店铺的主宝贝, 对店铺进行屏蔽、 扣分。义乌警方侦破此案后, 发现此事是该网店前店长钟某雇佣他人所为, 其目的就是要让该网店被天猫平台认定为“恶意炒信刷单” , 使该网店遭到平台制裁。 关于钟某的行为,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钟某的行为是恶意反向刷单的行为, 并不是合理利用平台规则的行为。 钟某的行为损害了该淘宝店的经营活动, 给其经营造成损失, 因此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