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贵州A公司于1983年5月起使用“海龙”商标出口冰箱。北京B公司自1985年7月起生产销售“海龙”牌吊扇。两家公司均未对“海龙”商标予以注册。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两公司均欲申请注册“海龙”商标。1990年3月7日,A公司通过邮局寄发注册商标申请材料,B公司也于同一天将申请材料寄出。国家商标局分别于3月10日、3月8日收到A公司与B公司的申请材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海龙”牌商标应核准注册归B公司所有
   B.根据同日申请使用在先原则,国家商标局应驳回B公司席请,核准“海龙”商标为A公司注册商标
   C.如果A公司与B公司以前均未使用过该商标,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商标局裁定
   D.双方申请人应在30天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