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
某工业项目发包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的成套生产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8%,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人工工资标准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施工机械窝工闲置台班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人工窝工和机械窝工闲置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工期270天,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含税费)。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分包给某专业分包人,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服从总包进度安排,各项费用、费率标准约定与总承包施工合同相同。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图中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工作持续时间(单位:天),括号内数字为每天作业班组工人数,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可能时间安排作业。
问答题 分别说明各事件工期、费用索赔能否成立?简述其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事件1:工期和费用均能索赔。理由:特大暴风雨属于不可抗力;主体结构是关键工作,连续2天暴雨和清理修复1天均为工期损失,工期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清理、修复费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事件2:工期和费用均不能索赔。理由:“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属于施工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事件3:工期和费用均能索赔。理由:“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是发包方造成的;设备与管线安装是关键工作,有工期损失,并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停工及降效造成的费用损失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事件4:工期和费用均不能索赔。理由:施工单位自行决定赶工,责任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若工期提前,可得工期奖励。
问答题 各事件工期索赔分别为多少天?总工期索赔为多少天?实际工期为多少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索赔3天;事件2:索赔0天;事件3:索赔6天;事件4:索赔0天。
(2)总工期索赔9天。
(3)实际工期:40+93+30+86+30-5=274(天)。
问答题 专业分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索赔为多少元?专业分包应该向谁提出索赔?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分包商能索赔的费用:(3×30×50+3×1600×60%)×(1+10%)+(60×80)×(1+18%)×(1+10%)=14348.40(元)。
(2)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
问答题 承包人可以得到各事件索赔费用为多少元?总费用索赔额为多少元?工期奖励(或罚款)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索赔的费用:(20+30)×80×(1+18%)×(1+10%)=5192.00(元)。
(2)事件3索赔的费用:(3×30×50+3×1600×60%)×(1+10%)+(60×80)×(1+18%)×(1+10%)=14348.40(元)。
(3)总费用索赔额:5192.00+14348.40=19540.40(元)。
(4)原合同工期:40+90+30+80+30=270(天);实际合同工期:270+9=279(天);实际工期274天
[解析] 1.承包商索赔成立的三个前提条件:①索赔的事件是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并且由对方承担责任;②造成的结果要有工期或费用的损失;③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按程序提出索赔。如果能索赔必须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如果不能索赔只需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即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27条规定:不可抗力: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11.1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①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昕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11.2条规定: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际工期是把每个事件影响工作的时间都标在网络计划中(不管责任问题),重新找关键线路,计算工期。
3.“作业班组整体停工3天”,每天的班组人数从进度计划图中找(30人)。
4.不可抗力造成的人机窝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不能索赔,造成的周转材料损毁(等同于施工机械对待)由承包人负责不能索赔。事件3中,“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延误是否会造成“试运行与收尾”工作的人员窝工,取决于“试运行与收尾”工作的人员是否已经到场,如果题目条件强调已经进场,则要计算其窝工费,本题目没有强调,默认没有进场,不计算“试运行与收尾”工作的人员窝工。
[解析] 1.承包商索赔成立的三个前提条件:①索赔的事件是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并且由对方承担责任;②造成的结果要有工期或费用的损失;③承包人在规定的期限按程序提出索赔。如果能索赔必须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如果不能索赔只需有一个条件不满足即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27条规定:不可抗力: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11.1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①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②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昕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④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⑤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11.2条规定:不可抗力解除后复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应合理延长工期,发包人要求赶工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际工期是把每个事件影响工作的时间都标在网络计划中(不管责任问题),重新找关键线路,计算工期。
3.“作业班组整体停工3天”,每天的班组人数从进度计划图中找(30人)。
4.不可抗力造成的人机窝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不能索赔,造成的周转材料损毁(等同于施工机械对待)由承包人负责不能索赔。事件3中,“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延误是否会造成“试运行与收尾”工作的人员窝工,取决于“试运行与收尾”工作的人员是否已经到场,如果题目条件强调已经进场,则要计算其窝工费,本题目没有强调,默认没有进场,不计算“试运行与收尾”工作的人员窝工。
问答题 分别指出承包商针对三个事件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费用、工期索赔均不合理。理由:3月6日发生的事件,5月5日提出索赔已经超过了索赔的期限28天。
(2)事件2: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均合理。理由:全场停电累计超过8h是业主承担的责任,C、D工作属于关键工作,该事件导致了承包商有工期损失和费用损失,且在规定期限28天内提出了索赔。
(3)事件3:
1)5月22日~5月25日的费用索赔合理。5月22日~5月25日是业主采购材料未按时入场导致的延误,业主应当承担风险,并导致承包商费用损失,且在规定期限28天内提出索赔。
2)5月22日~5月25日的工期索赔不合理。由于F工作的延误未超过总时差,没有工期损失。
3)5月26日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合理。5月26日的停工,是由于承包商未及时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导致的,承包商自己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损失。
问答题 对于能被受理的工期索赔事件,分别说明每项事件应被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如果该工程最终按原计划工期(150天)完成,承包商是可获得提前工期奖还是需承担逾期违约金?相应的数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2可索赔工期2天,因为C、D工作属于关键工作,且C、D属于平行工作。
(2)实际合同工期:150+2=152(天)。实际工期150天。应当获得2天的工期提前奖。
(3)工期提前奖总计2×1.2=2.40(万元)。
问答题 该工程架子工日工资为180元/工日,其他工种工人日工资为150元/工日,人工窝工补偿标准为日工资的50%;机械闲置补偿标准为台班费的60%;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费率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0%,规费和税金的计算费率为人材机费用、管理费与利润之和的9%,计算应被批准的费用索赔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事件2:C工作费用索赔:(40×150×50%+2×1000×60%)×(1+9%)=4578.00(元)。
D工作费用索赔:(18×150+2×500)×(1+10%)×(1+9%)+(2×800×60%)×(1+9%)=5482.70(元)。
事件3:索赔费用:(4×20×150×50%+4×1200×60%)×(1+9%)=9679.20(元)。
故被批准的索赔费用为4578+5482.7+9679.20=19739.90(元)。
问答题 按初始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图1),如果该工程进行到第6个月末时检查进度情况为:工作F完成50%的工作量;工作G完成80%的工作量;工作H完成75%的工作量;在图1中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这三项工作进度有无偏差,并说明对工期的影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2所示。
F工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延迟20天,其有10天总时差,工期延期10天。
G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同步,不影响工期,无进度偏差。
H工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延迟10天,其有10天总时差,不影响工期。
问答题 事件1中,调整后的合同价款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827.28×[(1-22%-40%-9%)+22%×(1+5%)+40%×(1+6%)+9%×(1+3%)]=858.47万元
问答题 事件2中,应计算F工作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税率=1/[1-3%-(3%×7%)-3%×3%-3%×2%)]-1=3.48%。
(2)F工作的工程价款=[126×(1+18%)×(1+5%)+8]×(1+3.48%)=169.83(万元)。
问答题 事件2发生后,以工作表示的关键线路是哪一条?列式计算应批准延长的工期和可索赔的费用(不含F工程价款)。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2发生后,关键线路为:B→D→F→H。
(2)应批准延长的工期为:(7+15+6+5)-30=3(周)。
(3)可索赔的费用:原计划H工作最早开始时间是第24周,增加F工作后H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是第28周,可索赔的机械窝工时间28-24=4(周),窝工机械费:4×7×600=16800(元)。
问答题 按合同工期分摊的每周管理费应为多少万元?发生事件2和事件3后,项目最终的工期是多少周?业主应批准补偿的管理费为多少万元?
(列出具体的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设直接费为X。
[X×(1+18%)×(1+5%)+38]×(1+3.48%)=827.28,解得X=614.58,每周分摊管理费=614.58×0.18/30=3.69(万元)。
(2)事件2发生后,工期33周,事件2和3发生后,最终工期是36周。
(3)只有事件3导致的工期延误补偿管理费,所以应补偿36-33=3(周)管理费,应补偿管理费=3.69×3=11.07(万元)。 [解析] 事件2发生后需要改画网络计划图如图2所示,重新找出关键线路,才能解答问题3。
问答题 分别说明承包商能否就上述事件1~事件4向业主提出工期和(或)费用索赔,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工期和费用均可索赔。理由:“地基局部存在软弱土层”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而且厂房基础是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给承包商造成了工期损失和费用损失。
(2)事件2:
1)“7月10日~7月11日,用于主体结构的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工期和费用均不能索赔,施工机械出现故障是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
2)“7月12日~7月13日该地区供电全面中断”,工期和费用均可索赔,片区供电中断属于业主方承担的风险责任,而且主体结构是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给承包商造成了工期和费用损失。
(3)事件3:可以提出工期和部分费用索赔。“遭遇台风侵袭”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承包商人员窝工不能索赔,承包商重新购置门窗费用损失可以索赔,装饰装修是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有工期损失。
(4)事件4:工期和费用都不能索赔。工期奖励大于赶工费用,承包商采取赶工措施责任由承包商承担。缩短的工期按合同奖罚条款执行。
问答题 承包商在事件1~事件4中得到的工期索赔各为多少天?工期索赔共计多少天?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多少天?工期奖(罚)款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工期索赔6天。
(2)事件2:工期索赔2天。
(3)事件3:工期索赔2天。
(4)共计:工期索赔10天。
(5)实际工期:(20+6)+(60+4)+(30+2)+(10-2-5)=125(天)。
(6)工期奖励:125-(120+10)=-5,奖励5×1=5(万元)。
问答题 如果该工程人工工资标准为12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为40元/工日。工程的管理费和利润为工料机费用之和的15%,规费费率和税金率分别为3.5%、3.41%。分别计算承包商在事件1~事件4中得到的费用索赔各为多少元?费用索赔总额为多少元?(费用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
1)人工窝工和机械闲置索赔款额为:
(60×40+4×700)×(1+3.5%)×(1+3.41%)=5565.53(元)。
2)地基处理索赔款额为:
6000×(1+15%)×(1+3.5%)×(1+3.41%)=7385.03(元)。
3)基础工程量增加索赔款额为:
50×420×(1+3.5%)×(1+3.41%)=224176.16(元)。
4)索赔款额合计为:(5565.53+7385.03+22476.16)=35426.72(元)。
(2)事件2:
人工窝工和机械闲置索赔款额为:
(30×2×40+2×1500)×(1+3.5%)×(1+3.41%)=5779.58(元)。
(3)事件3:承包商重新购置门窗费用索赔款额为:
7000×(1+3.5%)×(1+3.41%)=7492.05(元)。
(4)事件4:没有费用索赔。
(5)索赔费用总额:35426.72+5779.58+7492.05=48698.35(元)。 [解析] 事件3中,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两项工作均延误2天,因为这两项工作是平行工作,而且设备安装的总时差是10天,所以设备安装工作被延误2天,不影响总工期,只有装饰装修在关键线路上,工期损失2天。
奖罚工期=实际工期-实际合同工期,结果为正表示罚,结果为负表示奖励。
对于费用的索赔计算,如果是新增的人工(机械),就用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就要计算管、利、规、税;如果是窝工,就用人工窝工单价(机械台班折旧费)或机械租赁费,只计算规、税。
对于不可抗力情况下,各自损失各自承担,工程损失及第三方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就现场材料损失,管理费和利润属于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所以不能索赔管理费和利润,但因该笔索赔费用要缴纳规费、税金,所以必须要计取规费税金。
问答题 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理由:设计方案调整是业主方应承担的责任,且C工作的TF=7天,延误10天超出其总时差,有工期和费用损失。
(2)“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理由:赶工是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励,是承包方自身的责任。
(3)“事件3”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理由:“天气炎热”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的,由此导致的劳动力供应不足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
(4)“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索赔,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理由:招标文件与图样不符是业主方应承担的责任;考虑赶工,工期不能再索赔,但赶工补偿费可以索赔。
问答题 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3天,因为工作C是非关键工作,且TF C =7天,10-7=3(天)。
(2)“事件2”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0天。
(3)“事件3”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0天。
(4)“事件4”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0天。
(5)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3+0+0+0=3(天)。
(6)该项目的实际工期是111天。
问答题 事件1~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为:工作C的人员窝工费:(50×50)×(1+3.55%)×(1+3.41%)=2677(元)。
工作I的机械闲置补偿费:(1000×50%×10)×(1+3.55%)×(1+3.41%)=5354(元)。
总补偿费用为:2677+5354=8031(元)。
(2)“事件2”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为:0元。
(3)“事件3”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为:0元。
(4)“事件4”承包商可得到的费用为。
因事件1和事件2影响后,G工作的总时差1天。
工作G增加工程量:1900-1750=150(m 3 ),正常情况平均每天的产量是1750/35=50(m 3 ),增加150m 3 工程量,相当于增加了150/50=3(天)的工程量,需要赶工2天,即100m 3 需要赶工,所以工作G的费用索赔为:(150×300+100×60)×(1+3.55%)×(1+3.41%)=54611(元)。
(5)工期提前奖为:3000×2=6000(元)。
(6)承包商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8031+54611+6000=68642(元)。 [解析] 若计算多个事件影响后某项目的实际工期,将每个工作的实际持续时间重新标注在网络计划中进行重新计算是一种原始而准确的做法。本题4个事件发生后,实际施工网络图如图2所示。在该图上找关键线路计算实际工期:15+(36+10)+10+(42-2)=111(天)。
问答题 投标人对涉及材料暂估价的分部分项进行投标报价,以及该项目工程价款的调整有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材料暂估价应纳入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计算填写。
(3)暂估价材料如需依法招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和材料单价,不需要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材料单价。
(4)材料实际价格与清单中所列暂估价的差额及其规费、税金列入合同价格。
问答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分别指出对事件1、事件2、事件3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事件1中,人工单价和规费调整应在工程结算中进行。因为报价以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的政策性人工单价和规费调整,不属于承包人的风险,应在结算中予以调整。
(2)事件2中,清单项目特征描写与图样不符,报价时按清单项目特征描写确定综合单价,结算时根据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3)事件3中,按实际施工图样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重新计算工程量,并按清单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调整条款进行合同价款的结算调整。
问答题 事件4中,承包方可提出哪些损失和费用的索赔?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承包方可提出索赔损失或费用的有:
(1)部分已完工程损坏修复费。
(2)发包人办公用房重建费。
(3)已运至现场待安装的电梯损坏修复费(若是承包方负责采购)。
(4)现场清理、恢复施工的费用。
(5)承包方采取措施确保按原工期完成的赶工费。
问答题 事件5中,发包方拒绝承包方补偿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事件5中,发包方拒绝承包方补偿要求的做法不合理。理由:按照FIDIC合同规定,发包人取消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合同价格中的直接费部分没有损失,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利润和税金不能合理收回。因此,承包人可以就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损失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提供具体的证明材料,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一笔补偿金额加到合同价内。 [解析] 材料暂估价虽然属于“其他项目费”清单里面的一项,但材料暂估金额不计入其他项目费而是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2.1条规定: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9.4.1条规定: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9.4.2条规定: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样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样(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第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9.6.1条规定: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9.6.2条规定: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9.6.3条规定: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2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9.3.3条规定: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不可抗力的风险分担处理原则需要强化理解记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高频考点。其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不可抗力事件中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含临时设施、钢管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责任。
问答题 该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关键工作有哪些?H工作的总时差为几天?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关键工作为A、E、G。
(2)TF H =1天。
问答题 指出业主草拟的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简要说明如何修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新的综合单价由监理工程师提出”不妥。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
(2)工程量变化后调整单价的原则不妥。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时,单价调低;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时,单价调高。
(3)“专业工程措施费不予调整”不妥。因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相比,变化幅度不超过10%时,价格不予调整”不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材料实际购买价格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材料暂估价不一致的,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
(5)“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承包商承担损失费”不妥。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极其恶劣的不利自然条件,各自费用损失各自承担。
问答题 对于事件1,经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D工作全部工程量按综合单价430元/m 3 结算,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因为设计变更增加了工作量是业主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造成了承包商如下价款损失:
(4800×430-4000×450+2500)×(1+3.3%)×(1+3.4%)=284654.51(元)。
(2)不能提出工期索赔。按比例计算法,因工程量增加导致的工期延长时间为(4800-4000)/(4000/10)=2天,但D工作的总时差为6天,没有工期损失。
(3)可以索赔费用284654.51元。
问答题 对于事件2,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不可索赔。因为设备及关键配件是承包商采购供应的,承包商自己承担责任。
问答题 对于事件3,承包商是否可向业主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为什么?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可以索赔。因为饰面石材是业主采购供应的,业主应承担责任。
(2)可索赔费用损失:(8000+3000)×(1+3.3%)×(1+3.4%)=11749.34(元)。
(3)由于H工作的总时差1天,所以可以索赔的工期损失5-1=4(天)。 [解析] 对于材料采购的质量、未及时到货等的索赔,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分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