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06年卷一第27题)某屏风厂未经许可将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设计的屏风上,并申请和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该屏风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很好。陈某发现后认为该屏风厂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A《专利法》第23条第3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并且《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属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某屏风厂未经许可使用,侵犯了陈某的著作权。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
B.《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画家陈某的作品没有公开发表,不能以新颖性的理由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由于该作品属于在先权利,某屏风厂为未经许可使用,所以可根据《专利法》第23条以“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宣告其无效。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
D.某屏风厂的行为同时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所以陈某可以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依据《著作权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