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问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78条、《民通意见》第118条。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为份额;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为物本身。而且,共有为物权,租赁为债权,基于物权的优先购买权理应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