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的子弟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能够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8000-3000-3000-3000-2000)×5+2000×5×5/12=339166.67(元)
应纳耕地占用税=2000×20=40000(元)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计=339166.67+40000=379166.67(元)
厂办的子弟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能够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8000-3000-3000-3000-2000)×5+2000×5×5/12=339166.67(元)
应纳耕地占用税=2000×20=40000(元)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计=339166.67+40000=379166.67(元)
厂办的子弟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能够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8000-3000-3000-3000-2000)×5+2000×5×5/12=339166.67(元)
应纳耕地占用税=2000×20=40000(元)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计=339166.67+40000=379166.67(元)
厂办的子弟学校、医院、幼儿园用地能够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8000-3000-3000-3000-2000)×5+2000×5×5/12=339166.67(元)
应纳耕地占用税=2000×20=40000(元)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合计=339166.67+40000=37916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