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A、
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
B、
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
C、
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
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解析]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违反此规定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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