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为了更好地答复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可适当地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 )
《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